自从新个税法实施后,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那么有哪些零申报的误区呢?宜宾恒企会计培训学校这就带你来看一看。
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通俗地讲,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如11月申报所属期为10月份)没有发生应税收入(销售额),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称为零申报。
零申报的误区:
一、个税“零申报”可正常开具《纳税记录》
问: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那么,如果个税“零申报”,实际没有缴纳税款,能否正常开具《纳税记录》?
答:可以正常开具《纳税记录》。
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纳税记录》。
二、增值税“零申报“记录可能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价
问:我的公司去年全年增值税有过“零申报”记录,是否影响公司去年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答: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价。
依据纳税信用评价政策,因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当年不得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正常原因”是指: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正常情况原因,非正常原因是除上述原因外的其他原因。此外,增值税纳税人按季申报的,视同连续3个月。
三、免税申报不能用“零申报”代替
问: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本期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我可以直接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
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填列各税种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对照报表填写说明,在申报表免税栏次如实填列实际免税额,而不能简单用“0”代替。
你公司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申报数字应如实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9栏“免税销售额”、第17栏“本期免税额”。
宜宾恒企会计培训学校:http://ybhengqi.91soxue.com/
上一篇: 日本欲明年提高遗产税 下一篇: 2022年初级会计如何备考?